•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的通知

    广东-中山

    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生产宏观管理、稳定养殖水域范围、依法管理养殖水域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合理安排产业布局;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水产养殖

  • 印发《中山市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广东-中山

    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业管理,科学利用水域滩涂,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农业部有关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 关于加强全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经营管理的通知

    广东-中山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爆器材的经营管理,防止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及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特作如下通知:一、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统一由市物资总公司属下的中山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实行专卖经营。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

  •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督办工作的意见

    广东-中山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系统的政务督办工作,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确保政府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务督办工作领导(一)加强政务督办是确保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不可缺少的工作

  • 关于中山市市级林长名单的公告

    广东-中山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现将中山市市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予以公告。一、市级林长、副林长市第一林长:郭文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林长:肖展欣(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副林长:陈文

  • 中山市粮食风险金管理办法

    广东-中山

    中府[1997]70号,1997年7月18日颁布第一条为了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粮食市场,防止粮食价格大幅度波动,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山市

  • 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理规定

    广东-中山

    中府[2003]32号,2003年2月19日颁布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盘活闲置土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以及省政府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

  • 关于加强中山市扶困助学工作的意见

    广东-中山

    中府[2004]123号,2004年11月17日颁布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为解决贫困家庭学生读书难问题,加强我市扶困助学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

  • 中山市摩托车总量控制管理办法

    广东-中山

    中府办[1999]106号,1999年12月16日颁布为减少道路交通管理的压力,进一步减低交通噪声和废气污染,特制定中山市摩托车总量控制管理办法。一、实行摩托车入户总量控制从1999年11月1日起,暂停办理摩托车入户手续,11月1日前已受理

  • 关于推进中山市管道燃气事业发展的意见

    广东-中山

    中府办[2001]47号,2001年5月29日文颁布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燃气管道化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领导,成立燃气管理专职机构我市推进管道燃气工作要遵循“统一管理、合理布局、逐步推广”

  • 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的通知

    广东-中山

    中府办[2003]4号,2003年1月16日颁布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新制定的《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印发给你们,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1995年制定的《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

  • 中山市门(楼)牌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中山

    中府办〔2006〕84号,2006年10月10日颁布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门(楼)牌管理,促进门(楼)牌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适应城市发展和社会交往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广东-中山

    一、背景(一)“十一五”期间主要成就。《中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府办〔2007〕61号)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1.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社会保险

  • 转发推进体育惠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中山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国发〔2011〕5号),发挥体育在建设幸福和美中山和“三个适宜”新型城市中的独特作用,现就推进体育惠民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

    广东-中山

    各有关单位:现将《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印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一、严格执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对已列入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

  •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信息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中山

    各有关单位:现将《促进信息消费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中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7月9日促进信息消费的工作方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

  •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的通知

    广东-中山

    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2016〕7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8日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替代(“油改水”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中山

    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替代(“油改水”第一阶段)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31日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替代(“油改水”第一阶段)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

  •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中山

    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委办、财政局反映。中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8月9日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机关用人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能,节约行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广东-中山

    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7日中山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没有全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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