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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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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公安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7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相关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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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废止《转发市国税局关于加强汽车销售行业异地开具发票管理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03〕113号)。特此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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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幸福和美新农村,2016年我市继续深化推进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在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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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山市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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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政府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我市公共服务事项,现将《中山市人民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山无县区)》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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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自2011年我市将每年的3月12日至4月12日定为植树造林“绿化月”以来,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显著提升,“树木即是树人,植树即是修身”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形成了植绿、护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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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鉴于《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2〕48号)已不符合上级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予以废止。今后我市单一来源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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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7日中山市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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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市纠风办《中山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纠风办反映。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中山市2012年纠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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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的工作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人及0804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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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环境质量,推进“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建设,2012年我市深入开展创建生态示范村工作,在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中山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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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精神,我市积极开展宜居城乡建设工作,通过健全考核机制、层层宣传发动和典型示范引路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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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后,对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个别单位和农村的一些基层组织未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侵害妇女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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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业经十三届6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山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山市人民政府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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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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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下称《文物保护法》),为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经十三届4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将第五批中山市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如下:一、第五批中山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37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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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为保障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项目用地,明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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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粤府〔2008〕100号)精神,有效遏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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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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